第九十四章 礼

那个大木碗,早就被磨得里外锃亮,厚厚的一层包浆,当初的相思树,倒是看得不那么分明了。

“咚妹儿,你成年之后,最想做什么?”烦了放下酒杯,笑着问。

“她还能琢磨什么,肯定是想下海去做龙户去!”墩子一手飞速给大尾巴送了一块肉,一手端起酒杯,呡了一口酒。

墩子的酒量,也越来越好了。

按说山里的汉子,酒量都是很好的,可墩子之前于此道,一直不显。

山里人冬天为了御寒,往往早起出门之前,饭都还没吃呢,先是一碗老高粱酒下肚。

暖暖身子。

可柱子在这方面,对弟弟管的很严。

他怕墩子像他早年迷恋赌博一样,沾染上了酒瘾。

所以告诉过墩子,在外喝酒,点到为止,切切不可贪杯。

少年人于宴饮中结识朋友,自然无不可,可一旦迷恋杯中物,往往就会误了前程。

墩子的酒量好,倒不是因为他胆子越来越大,而是他身上的结实腱子肉,随着习武越练越多。

所谓好酒量,所有的酒力,最后都是身上的肌肉消化吸收掉的。

墩子现在体格越来越强健,对酒精的消化能力,也就越来越强。

虽然他听了哥哥的话,不可开怀痛饮,可随便的二分功力,在大家眼里,也都是极为擅饮的。

“龙户嘛,我是肯定要做的!”咚妹儿不急不缓的喝着酒,这一坛子青梅酒,是好容易让妈松口给的,她可得慢慢地喝,好好品味着。

其实,一坛子也不算多,放开了也不够她喝的。

“可我妈如今身体不好,书上说了,高堂在,不远游。我得安心留在船上,伺候好我妈,一旦去了远海,十天半个月的不着家,我妈想使唤我都找不着人,那怎么行?”咚妹儿干了一杯,又小心翼翼的倒满了一杯,生怕洒了浪费。

“如此看,是真长大了。”五嫂摇头笑道。

“咚妹儿,有担当!敬你!”两个男孩举杯。

“好咧!”

三人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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