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个似乎笨拙、有反弹的反击

一定会按照正常程序秉公审断。”龟县令以商讨的口吻说道。

严肃一看目的已经达到,说些客气话告辞,这件事就算圆满完成了,就拿出自己行囊中的烟袋锅子,说道:

“龟县令明镜高悬,什么都瞒不过您啊。这是我从家里带过来的,不成敬意。”

龟县令看到烟袋锅子,哈哈一笑:

“兄弟如果拿我当自己人,你我就免了这些俗套吧!今天你我相识,相谈甚欢,我结识了一个学问渊博的先生。既然是朋友,就不必了!”

严肃来之前,还为自己用送礼物的方式讨好县令的行为感到自己内心的责备,听到龟县令这么爽快地拒绝,反而感到释然。

龟县令亲自把他送到门口,双方作揖道别。严肃脚下一刻不停,来到拉他的老板子歇马的地方。

虽然说龟县令让他感到如沐春风有一些夸张,但是,严肃确实感到,龟县令要么是客套,要么真的是和他在气质上合拍、在观点上契合,是一个确实开明的人。严肃选择相信第二种可能性。

如果不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严肃对龟县令的好感,只增不减。

在赶回江东的路上,一辆拉人的马车,在严肃的车前面,像喝醉了酒的人驾驶一样斗折蛇行,每一次严肃的马车要超过去,都被那辆马车堵住。老板子也是个性情中人,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挥鞭策马想要加快速度。结果,前面的马车一下子慢了下来,两辆车撞到了一起。

前面的马车立即下来几个人,气势汹汹,没说一两句话,上来就想把严肃从车上拉下来,准备对他拳打脚踢。

严肃在穿越过来的时空里,也挨过几次打。一次是因为追尚不明白是否已经有男朋友的一个女孩子,那个男孩子堵在路上,一拳打飞了他的眼镜;对方是一米八几的大个,严肃拾起眼睛,疯狂逃窜,站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在风中凌乱;又一次是因为做公交车因为对方一个女的占着两个座位,结果在他下车前被他男朋友的同伙一脚踹到了车下面(这个同伙是否明里给那个人出气,暗里给严肃解围,严肃不知道);第三次,也是坐公交,公交刹车的时候,他手里的吊环撞到了前面也是拉着吊环的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什么话都没有说,一拳上来,也是把他的眼镜打落在地。

看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其生成身柔体短、羸弱不堪这种类型也?经过这几次挨打,严肃学会了有效地躲闪。

所以严肃没有被他们占到多大的便宜。不用说这些人是受雇袭人,内心肯定也是怕把事情闹大,见没有完成任务,扔了几句狠话就上车溜走了:

“你得罪我了谁也不好使!以后出门小心点!”

严肃见他们走了以后,反而感到内心更加释然。他和那个衙役之间的恩怨,如果就此“扯平”了,那说明案子的事情还是有戏的,再说还有龟县令的背书。

但是,严肃也知道,对于县令这样的官员来说,火没有烧到他的胡子,他是不会亲自动手灭这个火的。换句话说,没有对他的利益伤筋动骨,他也懒得对衙役痛下杀手。县令没有立即辞退他就是明证。对于清代的县官来说,治下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人,没有这些大部分无正规“编制”但是老于世故且精通一门技能的官、吏、衙役、师爷、书吏,一个只学四书五经、对于钱粮税收、司法狱讼十窍只通九窍的读书人来说,很难驾驭和管理。

一个掌权如龟县令一样的人,不能说需要完美的心智、谋虑和能力,但是,至少应该是称职的。

严肃认为,一个掌权的人,就像让一个三岁的孩子修理电器。无论他人品多么好,多么有智慧,但是,如果心思不密,有很大的可能会带来损害。严肃想起来大学时看过一个电影《附带损失》(Colte

alDamages)。虽然无意为之,但是危险性很高。

所以,为官的人,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或者让师傅“带”,这样才能避免无妄之灾。

严肃回到大车店,又遇到了江东其他一个庄的人托办的一桩侵权案件。

第三节闻所未闻的一个侵权案

由于李玉红的热情鼓动,严肃现在在江东的名气日隆。很多想要打官司的人,想要严肃帮他一把。官司可打可不打,如果没有严肃的出现,他们会省得操那份心。这和种庄稼不同。种庄稼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但是在一个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公义不彰的落后农业国,即使人们给官员赔笑脸、递银子,还是完全有可能种瓜不得瓜,种豆不得豆。官员两头通吃,落下个财散人受气,老百姓视打官司为险途。

但是,现在有了严肃,又架不住李玉红这个免费“广告员”的劝说,他们变得蠢蠢欲动。

严肃想起了自己读过书的舅老爷,五里八乡的乡亲们,经常提着老母鸡上门找他写诉状。

话说江东李家屯有一家李地主。霸道地主有的是(不是所有地主都霸道),但李家屯的这家地主最蛮横。地主家广置良田,大兴土木,蓄养牛羊,光是宅子就有几十间,大的牛羊圈就有十多间。李地主家有一家邻居,丈夫姓周让仙,妻子姓马,育有一学龄小儿周士道,天生贪玩不爱好学习,邻居每每看到他们的儿子在前面跑、周让仙或者他妻子拿着棍子跟在他儿子后面撵的画面。而这小子一被自己的爸妈撵着打,就跑到李地主家的羊圈躲藏起来。

这一天这个戏码再次上演,但是这一次悲剧发生了。李地主家的羊圈是中间一根巨大的原木撑起,脊梁下面的两边由均匀厚薄的模板铺成,以防雨雪。但是,这个孩子经常去的羊圈有一处在冬天上冻之后导致一块木板冻裂,这块木板的一段长期发生位置游移,很长时间以来,看着似乎马上就会摇摇欲坠。小孩子那天进来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中间的支柱,而这天的雨比较大,那根在另一端的铁钉长期的“挽留”之下,虽然抗了很久,终于由于支柱的摇动而突然掉落下来,正不巧砸到小孩的头上,小孩当场晕倒,不过在经过当地大夫的止血、医治之后,并没有大碍,但是却花去不少医药费。

这是一个不合时宜的案件。在严肃看来,不但光绪年间的民法甚或刑法无法找到适切的发条,连21世纪中国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可能都无法完美解决。严肃感觉自己的CPU烧的厉害,手头没有多少资料可以参考,但是在费尽心机一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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