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冒英奴的覆灭 严肃和合同法的故事
他要我们知道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基督徒,我们的道德标准是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做。相较于医治病人而言,他似乎更为看重医治人们的灵魂的忧伤和疾病,并且给他们一个全新的生活方式和道德准则。
一个把他的父亲看作是阿拉丁神灯一样有求必应、父亲不答应他的物质需求他就不开心的孩子,不会让父亲高兴和欣赏。神也一样,他最看重的是我们如何听他的话,照着去行。
很多普通的人,他们可能设想的基督徒生活是这样——今生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来生有更大的荣华富贵等着他;或者今生过着困苦的生活,来生有荣华富贵来补偿他。他们不关心神是什么样的神,也不关心神跟我们说些过什么、对我们有什么样的要求。俄罗斯人的寓言故事中很多有一个“伊万”这个角色,而他的主要特点就是懒惰、狡猾、捣乱、希望不劳而获获得财富。这大概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俄罗斯人的性格特点。
但是,认识神是我们最大的福分,也是我们最应该做的。
东正教的迷信,迎合了人心,却让神遭受耻辱。”
谢廖沙喝了一口严肃泡的很酽的茶,休息了一会,又开始说:
“东正教就像是一个政府认证的宣传机构。他们做的一切,就是让民众相信他们的把戏,让民众走进教堂给他们捐款。
为了这个,他们强调应该通过美轮美奂的圣像、雕刻、能击中灵魂让人暂时感动的诗歌和慷慨激昂、大声的讲道,来抓住人的灵魂,让他们醍醐灌顶,晕晕乎成为他们灵魂上的奴隶。
但是,人均米开朗基罗、人均贝多芬又能怎么样?这也不应该取代神他自己的地位。
他们这样做,好像是人遮住眼睛的翳子和白内障,把神自己的伟大、慈爱和能力遮蔽了,换作他们自己引以为骄傲的一堆石头、一串音符和一堆话语。
吸引我们归向神的只有神他自己。
我不是说我们不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敬拜神,但是,神更愿意我们做的事情就是爱世界上的人、医治疾病、怜悯穷人、消除社会上的不公。
而俄罗斯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经历了世界上最黑暗的专制、最严重的饥馑、最残酷的压迫、最不公平的社会等级。
于我个人而言,我本来应该在升职上要快于其他的军官。但是因为其他军官家人托了跟将军的关系甚至是在沙皇近臣处的关系,却比我升职要快。
俄罗斯的人身依附,部分可以归结于他们不明白在上帝面前人人的灵魂平等。又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经历过西方的启蒙思想的洗礼。
他们信仰权力、信仰鬼神、敬畏一切比他们力量更大的东西。他们把人当做神,为了巴结有权力的人无所不用其极,极为卑微、可耻。却把神吩咐我们做的事情忘记到九霄云外。契科夫的里面一个小公务员因为坐在后排打喷嚏口水溅到前排的一个将军身上,而惴惴不安,最后被吓死。这说明在专制的俄罗斯社会,神不会让人死,而人却可能让人死。
提到你们的新教,它不是为了创造一个新的基督教,而是恢复基督教的原样。假如我是马丁路德或者加尔文,我会首先到最黑暗的俄罗斯去。”
谢廖沙不顾严肃因为听到他惊世骇俗的言论而惊愕的表情,又接着说道:
“我是一个俄罗斯人,一个俄罗斯军官,对于你们同胞现在遭受的苦难,我也是手足无措。但是,我真心希望你们能够逃离这样的悲剧。”
严肃非常理解谢廖沙的处境。谢廖沙已经和他坦承相告。但是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无法解决。
如果严肃通过一定的途径能够得到一些比较先进的枪炮,他们就可以在战场上和俄罗斯军队一较高低。
谢廖沙似乎窥探到了严肃的心思。但是他不可能有什么作为。
这时,谢廖沙一个举动让严肃感到很奇怪。谢廖沙居然问他喝完了酒需不需要外出方便。如果他自己要出去方便问便所在哪里还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他要问严肃要不要方便呢?
出于对谢廖沙的信任——他似乎要干点什么事出来,但是肯定不会对严肃不利——所以他便出门,来到便所。
等他回来,谢廖沙仍然坐在椅子上,手里指着严肃枕头边放置洗漱用品的地方,让后把食指放在嘴唇上轻轻“嘘”了一声。那里放着一个洗脸盆的木架子,在木架子旁边,放着剃须刀、肥皂、木梳。
严肃从谢廖沙露出神秘神色的脸上看出他并没有不露好意,出于对他的信任,他立即判断似乎谢廖沙秘密地在告诉他什么。
严肃和谢廖沙继续闲聊,聊到俄罗斯境内的局势、即将发生的革命,直到外面一个俄罗斯士兵提醒谢廖沙该离开江东了。谢廖沙庄重地和严肃握手告别,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丝伤感,因为下一次见到严肃,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站在持枪握戈对立的两只军队里面。
严肃回到瑷珲城就收到了一个民事案件的状子(起诉状)和被告的状子(答辩状)。
案件涉及一个常年在外的游医,正值酷暑难耐的夏天,在一个地主民房的施工现场,有一个人中暑倒地。游医正好在现场,就利用身边携带的中医工具,并且在工地现场一个放学的学生的协助下,让中暑者躺平,通过针灸和按摩特定穴位,把中暑者救了回来。但是,由于中暑者是由于心脑血管疾病导致的,加上游医大汗淋漓,见中暑者被救了回来,就暂时找阴凉地方避暑,结果导致中暑者因为心脑血管疾病再次晕倒。等到游医再次回来询问情况,在处于昏迷状态的中暑者带到他在瑷珲城的诊所,花了不少的医药费。
现在原告即游医和那个帮忙的学生提起诉讼,要求中暑者支付医疗费若干。
此案并非前文所述的侵权,也非合同,而是一个“准合同”(按照国内民法理论)或者“不当得利”。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不当得利”的定义是“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当然,这里严肃又要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问题。以普遍施行的国外法的视角来评鉴国内法,并且进行采纳或扬弃,能够不失偏颇甚至能得到更好的判决结果。
不是个人攻击——国内前二十几年左右,某学术界知名大咖曾发出关于发掘法律“本土资源”的号召。听到这话,我如果是“本土资源”,估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