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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五章 税收风波

加上县里的官吏的好处,统统都出在民头上,这叫做“耗粮堆尖”,也就是所谓的“浮收”。

“耗粮堆尖”不算“乱收费”,是大明税赋系统中有明文规定的,某些地方,每石附加耗米和尖米7斗6升之多,超过正额的一半以上。这笔额外收入是地方官吏最大最可靠的一笔“灰色收入”。比起贪赃枉法之类捞的黑钱,要安全多了。

“耗粮堆尖”名义上是支付税粮的运费和损耗,其实没有标准可言,随意性很大。

所以有人,明末的财政困难,和各地饥民暴动、流民起义,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一条鞭法最大限度的压榨了自耕农的生存空间,将无数的自耕农变成凌农,将佃农变成了流民。

流民成了饥民之后,便成为了士大夫口中的流寇!

如今虽然各地州县的吏员都成了宁远伯府系统内的人物,每月都有俸禄薪水发放,但是很多人拿着手中的几块银元,却还在憧憬着往年夏秋两季浮收钱粮时日进斗金的好日子。

此时这个税收章程的出台,无疑是将广东的官绅大户、读书士子与诸多胥吏的狗食盆打破了!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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