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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明朝的殉葬问题

中国以活人殉葬的制度,自古就有,孔子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就是对这类现象进行的批评和诅咒。进入春秋战国之后人殉就比较少见,但到了明朝,这种惨绝人寰的做法居然死灰复燃。《大明会典》记载:“孝陵40妃嫔,惟二妃葬陵之东西,余具从葬;长陵16妃余俱从葬;献陵7妃,3葬金山,余俱从葬;景陵8妃,一葬金山,余俱丛葬”。《明史》(113卷记“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为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朝天女户”。《明史》(113卷)还说,“历成祖,仁、宣,亦皆用殉”。

那是殉葬时是什么情景呢?朝鲜的资料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信息:

根据朝鲜国《世宗庄宪大王实录》记,明成祖崩后,“帝崩,后宫殉葬者30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撤,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大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圈于上,以头纳圈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韩氏临死,顾谓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语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乃与崔氏俱死。褚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亲入辞决。韩氏泣,谓仁宗曰:‘吾母年老,愿规本国。’仁宗许之。”金黑者,是韩氏的乳母,当初随年幼的韩氏从朝鲜而来。据明人王世桢《弇山堂别集》记载,韩氏来华至多十二三岁,殉葬的时候也就二十二三岁。韩氏死后金黑又在中国生活了二三十年,后来回国,上面的记载,就是她回国后的回忆。

实际上,在明朝,不但是皇帝妃嫔实行殉葬,各藩王也同样如此。洪武28年三月,太祖次子秦愍王朱樉死,两王妃殉葬,伺候藩王妃妾殉葬见诸帝《实录》,历历可考。

关于殉葬嫔妃的具体葬地,很难明朝官方资料中找到踪影。当代学者通过对天寿山陵区诸陪葬墓调查排比,提出:成祖、仁宗、宣宗三朝的殉葬宫妃是祔葬于帝陵玄宫的左右配殿。可从明定陵考古发掘来看,帝陵玄宫的左右配殿却是空的呢?这就得提到“土木之变”明英宗,他即位后的13岁那年,他哥哥周王朱有炖薨,英宗写信给另一个哥哥朱有爝,要求不要让活人殉葬,遗憾的是朱有炖的妃子巩氏、夫人施氏、欧氏、陈氏、张氏、韩氏、李氏,皆殉死(《明史》120卷)。最后,等到英宗临终之前,以遗诏形式讲明:“殉葬非古礼,仁者所不忍,众妃不要殉葬”。至此,明朝残酷的人殉制度才正式被官方所废止。所以,现在我们自然不能从英宗之后的神宗定陵里看到人殉这一现象,而左右配殿则作为旧制保留下来,没有做出更改,一致空了下去。

但是,英宗的这一遗诏并没有使活人殉葬绝对禁止。王世桢在他的笔记中还举了几个此后仍然殉葬的例子。成化四年,辽王上书皇帝,说他的儿子死了,希望让儿子的妻妾殉葬,明宪宗大加教训,并且让人把辽王儿子的妻妾送到皇宫保护起来,此事没有批准。但是成化22年,宁河王死后,他的几个夫人还是被要求殉葬,明宪宗以为烈妇自愿从死,还给予旌表,授予荣誉称号。

明代殉葬的嫔妃,大多身份不高,有的甚至是在死后才封妃的。英宗就追封10位殉葬的诸皇庶母为妃,其册文说:“兹委身而赴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微称,用彰节行”。而那些没有殉葬,得以颐养天年的皇帝妻妾(太祖、成祖、仁宗、宣宗四朝)除皇后以外,一般都生有皇子女者或是勋旧之后裔。《万历野获编》记载“上未崩前之两月,曾封张氏为敬妃,为荣国忠显王之孙,今太师英国公辅之女,册文中赞美甚备,亦不从殉,盖以乃祖父勋旧特恩也”。

实际,到了清朝,人殉制度在最初也都有,太祖努尔哈赤死后,皇后那拉氏和二位妃子阿济根、代因扎殉葬(出于政治原因)。清朝入关后的第一任皇帝顺治死后,殉死的妃嫔有30多人。但有所不同的是,康熙朝之前的清代帝王,都实行的是火葬。到了康熙时期,拟议中准备让40名宫女殉葬。但由于康熙帝对于活人殉葬深恶痛绝,下令禁止。康熙是1662年死的,就是说,中国帝王用活人殉葬的残酷野蛮的习惯,到了公元17世纪才真正结束。

资料内容来源《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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