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南方长城
压迫之加剧,贵州苗族人丨防和谐丨民的起义逐渐增多。仅明代的斗争就有百余次,有的规模很大。如正统十三年到景泰二年(公元1448—1451年)的全省各族人丨防和谐丨民起义,明朝动用了二十多万大军镇丨防和谐丨压,历时三年。苗族是这次斗争的主力。以韦同烈为首的黔东清水流域和贵定、福泉一带的苗族农民军,据香炉山一直坚持到最后。天顺元年至三年(公元1457—1459年),龙里、贵定、八番(惠水)、平越(福泉)等处“十三番”苗族首领干把珠领导的起义,也曾震动一时。嘉靖十七年至三十年(公元1538—1551年)龙许保领导的黔东北和湘西的苗族起义,长达十四年之久,先后抗击明年十六万之众。
洪武五年征三十六洞散毛。景泰六年,征湖广苗蒙能,围攻龙里,怀化、铜鼓诸地,天顺五年,大军深入苗疆,攻破几百余寨,焚毁三千家,斩首三千三百余人。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黔中苗族于把珠等起义失败后,有四千四百九十人被杀,五千五百个妇女被俘往他乡,万历年间明朝用兵平定播州土司扬应龙之乱时,许多苗族、仡佬族横遭屠丨防和谐丨杀,被迫逃走,战后幸存者仅“十之二”。为了“开边”,明王朝在黔东和贵阳、安顺等地大量安屯设堡,强使许多苗族人丨防和谐丨民迁居。(《邱北县志》第二册)
贵州军务右副都御史白圭的折子,左一个“斩首一万”,右一个“斩首3000”很是洋洋得意啊。据《凤凰厅志》和《泸溪县志》载:苗区人口“大经草剃,存不满百”,“几经绝种”。“经过挞伐征剿,村寨十室九空,人迹灭绝”
苗疆边墙的历史成因
朱元章建立明朝后,培植新贵族地主势力,倒算农民土地,还有沉重的租赋和徭役剥削,导致全国各地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不断发生。尤其是明朝的中后期,政治腐败,宦官擅权,土地集中,各族人丨防和谐丨民所受压迫加重。明统治者还不断派兵对西南和其它少数民族地区征讨清剿,至使农民起义风起云涌,苗民的反抗斗争更加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据记载,自宣德五年(1430年)至崇祯十七年(16丨防和谐丨44年)间的200余年间,仅大规模的苗民起义竞达三百余起,覆盖湖南西南地区各县和相邻的贵州省大部分地区。
苗族人丨防和谐丨民不屈不挠的反抗斗争,使明朝统治者大为震惊。明统治者除调集官兵剿杀外,还积极构建军事防御体系。宣德年间,都督肖授筑湾溪等二十四堡,“留官兵七千八百有奇”“环其地守之”,对处在湖贵川三省交界地区中心而屡屡发生苗民起义的腊尔山“生苗”区开始形成圈围之势。至嘉靖年间,总督张岳在镇丨防和谐丨压腊尔山苗民起义后,又“疏罢湾溪等堡,更设哨所凡十三”,围绕腊尔山苗区边沿,由西而东而北筑建,构成了对腊尔山地区的一个弧形防线。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湖广参政蔡复一“亲历边疆,度其险阻,力陈营哨罗布,苗路崎岖,难以遏其窥觑,请金四万有奇,筑沿边土墙。上自铜仁,下至保靖,迤山亘水,凡三百里”,蔡复一筑的“沿边土墙”是在肖授的“二十四堡”和张岳的“凡十有三”哨所的基础上筑建的,这就是史称的苗疆边墙,以边墙为界,划分“生苗”和“熟苗”,“边墙”之外的苗民称为“生苗”,之内的苗民称为“熟苗”。
苗疆边墙西南起自凤凰县亭子关,东北向贯穿凤凰,过乾州延至保靖县喜鹊营(现属吉首市),逶迤三百八十余里。这一神秘的建筑遗存群,是明清封建统治者对以腊尔山苗区为中心的大片“生苗”区实施军事封锁的隔离政策的产物。
明王朝自英宗即位后,经景帝、宪宗、孝宗七十多年,是中衰时期。这时期宦官当权,政治腐败。经济上土地高度集中,一大部分自耕农,甚至中小地主在大地主及官吏的重重盘剥下破产,而有权有势的大地主及官吏大量侵占土地后,又不纳田赋,明廷出现了财政危机。为了增加明廷的财政收入,把大地主、官吏应交纳的田赋转嫁到农民的身上。农民在无法忍受的压榨下,纷纷揭竿而起。其中规模和影响较大的有广西和尚杨行祥的起义,浙江人叶宗留率领的破产农民的起义,福建皇丰、福安等地银矿矿工起义,福建邓茂七为首的农民起义。为镇丨防和谐丨压农民起义,明廷增加税赋以适应军费的支出。这样便形成了恶性循环。明朝走向中衰,集中反映在财政危机和农民起义这两个问题上。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太祖颁布诏布,“复衣冠如唐制”,禁止辫发、椎髻、胡服、胡语、胡姓。明初还曾明令禁止闽南蒲寿庚后代入仕为官。蒲寿庚系穆丨防和谐丨斯林,宋理宗年间(公元1225-126丨防和谐丨4年),授泉州提举市舶(相当于今海关总署长)。入元后,因助元灭宋有功,曾官至江西行省左丞。朱元璋建明朝以后,因以蒲寿庚为代表的闽南穆丨防和谐丨斯林曾帮助元朝统一中国,朱元璋借此复得分复仇,致使这一带的穆丨防和谐丨斯林从此衰落,被同化。《明律》规定,色目人不得同类自相嫁娶,如果违犯,打80杖,男女入官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