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谁是凶手21

程歌已经丝毫不在乎自己的伪装了。

毕竟都已经暴露了不是吗。

程母之前虽然已经将一切都告诉了警察,但依然还是要问程歌,毕竟处处都是疑点。

当然,也有人去找了程子初,只是还没找到人程歌就先醒了。

可惜,程歌已经不想再伪装了。

警察问什么她都不回答,对着程母也只是一句话,“我不是你最爱的女儿吗?你为什么永远都不站在我这边?你为什么不去死?”

不断地重复,就像是一把刀一次一次的扎在程母的身上。

她以为,她被爱人背叛抛弃,如今终于迎来了美好的日子,但是老天又给了她迎头痛击。

女儿是杀人犯,领养的孩子生死不知……

程母是真的痛苦。

或许程歌说的对,死了才是真的解脱。

最后还是警察拦住了她,不然她就真的一把刀把自己刺死了。

警察也无奈。

程歌太难缠,就算来心理医生也没办法让她痛快的说出来,反而是开始自残。

那个样子,警察哪里还敢问。

他们又不是什么喜欢看人伤害自己的人。

就算是嫌疑犯,那也不行。

后来还是在程母的手机里发现了一些东西。

警察看到那些东西,录音、照片,还有视频,完美的让她的罪呈现出来。

虽然不能够还原程歌杀害前两人的具体场景,但是交易毒品,伤害他人人生安全的罪,非常的清楚,而杀人的事情……她自己在录音里也交代的很清楚。

警察也能理解身为一个母亲不想亲手将自己的女儿送上法庭的心情,所以她没有拿出这些证据是很正常的。

身为警察,对证物进行搜查也很正常,这些东西,都会成为呈堂证供。

不过,警察没有想到的一点是,程母压根儿就不知道这回事。

她的手机,从昨天事发之后就再也没碰过了,连在警察那儿他都不知道。

私家侦探就是看准了这一点,也知道怎么才能让这些证据成为有效的证据,所以才会发到程母的手机上去。

有了这些直接的证据,程歌被定罪得非常快。

程子初被未曦放出去可以去探访程母的时候,法院的判决已经下来了。

毫无疑问,死刑。

到底是杀害了两条无辜的生命。

程母也是受害人,但她依然是程歌的女儿,所以要去将程歌的遗体接回来。

可是,她的悲伤并不会被人懂,特别是同样失去了孩子的人,他们正需要一个发泄的渠道。

程歌就算是死了,也不能平息他们的愤怒。

程子初来的时候就看到几个人推搡程母的画面,程母摔在地上手脚都擦伤了。

程子初的脸一瞬间就黑了。

走过去将人推开,“姑姑。”

程母本来低着头任他们打骂,可是听到程子初的声音瞬间就抬了头,眼泪迅速的聚集,最后汇聚成一句话,“你没事就好。”

“你谁啊,管你什么事!大庭广众之下你还想欺负人是不是!”

“就是,她可是杀人犯的母亲,谁知道她时不时也带着那种变态的因子!”

“你滚开,她的女儿杀了我的儿子,我要让她偿命!为什么要把那个东西生出来,为什么要杀害我的孩子!!”

几个人凑上来推搡,程子初脸色阴沉的不行。

程歌怎么样他不在乎,但是谁也不能动姑姑!

程子初到底是混过几天黑的,虽然自己没怎么出过手,但那一身的气势是骗不了人的。

其中一个男人本来还想直接上来揍人的,没想到被程子初直接踹断了一根肋骨。

“杀人啦!!杀人啦!”

“大庭广众之下杀人啦!”

几个女人叫起来完全是撕心裂肺的,看程子初的眼神又是惧怕又是厌恶。

程母有点慌,她失去了一个孩子,不想再失去另一个孩子了。

她赶忙拦住程子初,“住手!”

程子初没回头,他的态度已经表明了他不会不管。

“我本来就有错,是我没教育好歌儿,归根结底,是我这个母亲不称职,我收到惩罚都是应该的,你不要因为我打架。”

说这话的时候那边的人又已经趁机围了上来,不把他们打一顿是不可能让他们发泄的。

甚至都已经有一个男人拿出了刀。

程母正好看到,下意识的就要去挡。

但是……

被人拉住了。

身边的人帅气的出手,几乎都没给别人反应的时间。

别说是刀了,人都飞了。

“你……你……”

程母目瞪口呆。

“用别人的过错来束缚自己是一件非常愚蠢的行为,她是她你是你,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个体。”

未曦面无表情说着这样的话,团子都有一瞬间的不适应。

宿主什么时候还会说开导别人的话了?

不科学啊。

宿主没这么善良的吧。

确实没有。

要不是为了抱枕,她才懒得开口。

抱枕都跑去打架了,这人居然还要去添乱。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活法,你想去找死她不阻止,但是……抱枕不行。

抱枕是她的,只能她欺负。

程母先是震惊,面对这样混乱的局面,她首先想到的却是……

“你就是昨天救了我们的人?你是小初的……女朋友?”

声音很像。

昨天她不知道,但是现在她懂了。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怎么可能会去冒险,昨天那样危险的场面,一般的女生都会很害怕的吧。

程母心里感激,更是释然。

小初有了珍视他的人,她也该放心了。

但是其实,他们还是说错了。

歌儿杀了人,犯了错,或许直接责任不在她,可是,如果当初她能够多多关注她一些,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