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罗兰·地主·艾伦

过大气,更有可能是罗兰的品牌构想让大卫觉得罗兰要的是婚房,所以在挑选时,这家伙可是毫不含糊。

光是在阿美利加本土,他就挑选了三处房产。

一座位于斯坦福附近的亚瑟顿市,这个常驻人口只有七千饶城市,那可是有着多处寂静的豪宅区,大卫给罗兰选的,便是一座欧洲古堡风的豪宅,占地一万一千八百四十三平方英尺,有七个卧室,七个洗手间,一个健身房,一个室内泳池,一个SPA房。

不仅如此,地下室的空间,也大得惊人。

当罗兰得知,就连地下室里都安有卧房,影厅和品酒空间后。

亲眼目睹这一切的他,终于见识到了资本主义的奢靡。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豪宅左边,便是保罗-艾伦的家。

右边,是迪士尼全球营销副总裁梅格-惠特曼的家。

若是朝着前方走上一会儿,翻过一个山头,那就能瞧见之前在纽约和大卫-肖吃饭时,对方亲自介绍给罗兰,未来Google的董事长,埃里克-斯密特的家。

在听到这些人名,啊不对,是在瞧见凯特表露出的喜爱之情后。

罗兰便拍板决定,要买下这儿。

第二处房产,则是位于洛杉矶的马里布。

在一听到马里布后,罗兰便没打听大,而是问起了邻居。

当他得知,豪宅紧隔壁,就是斯皮尔伯格的家后,什么内置装修,外部结构,他都懒得问了,因为在《侏罗纪公园》的分成下来时,那老头就忽悠他买自家隔壁的房子,当时他就看过了那座没人住的豪宅,现在只不过是将它买下来罢了。

第三处房产嘛,位于尔湾。

当罗兰和凯特跟着大卫过去后,一眼瞧见的,便是占地将近两万英尺的现代别墅。

和斯坦福边上的古堡豪宅,马里布的海景豪宅相比,尔湾的现代别墅那可是坐享壮阔的城市风景和峡谷风景,当然了,用大卫的话来,风景和面积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别墅区以北,二十英里外的地方,有一个地产商,正在兜售他所持有的将近十五英亩的土地。

如果罗兰愿意把这两万英尺的现代别墅买下来,那他便可以用从泰铢那儿赚来的钱财,去接盘那边的地产,然后将其铲平,按照罗兰想要的风格进行建造。

在听到这种莫名其妙的话语后,罗兰觉得自己身旁多了很多问号。

‘你搞商业地产,为什么要看我在哪买房?’

当他把心中的疑问问出后,大卫却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我觉得尔湾有着美好的未来,现在拿地,日后肯定会升值……”

一听这样的言论,罗兰就更迷糊了,等他皱着眉头,让大卫别绕关子时,大卫这才不好意思的:“暴雪总部的房子,有点了,你既然准备疯狂扩张,那是不是得要个楼啊?”

“既然要个楼,那距离你住的地方就不能太远,而且你不是喜欢打游戏吗?二十英里的距离,开个车半时就能到了,方便快捷。”

握草!

闻此言语,罗兰当场就懵哔了。

这年头商业地产不好做,他是知道的。

但他不知道的是,在商业地产不好做的情况下,大卫竟然向自己人举起了屠刀?

暴雪总共才一百来人,你就按照千人员工打造总部了?

这也太过分了吧!

不过——

他喜欢。

“行吧,这房子我买了,那地你也拿吧。”

“你先出个设计,然后找迈克他们商议。”

“我就一个要求,门口一定要和迪士尼的伯班克总部一样,立个雕像。”

“迪士尼门口是华特-迪士尼牵着米奇,那暴雪门口就塑他们三个创始人,然后周边一定要留大空位,以后出一个经典IP,就造一个雕像杵在他们身边……”

“迪士尼不是显摆自家IP多么?我倒要看看到底谁多!”

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在疯狂砸钱的情况下,暴雪的总部很快就会挤不下去了。

既然大卫的主业是房地产开发,那公司造大楼的业务,以后就全都包给他做了。

甭管是苹果的宇宙飞船,还是亚马逊的三个玻璃蛋蛋,罗兰相信大卫都能做得出来。

至于雕塑设计?

这玩意不就是纯抄迪士尼嘛……

你们有米老鼠、唐老鸭、熊维尼?

我们有雷曰、萨曰地、蛋哥曰墙刷CD!

罗兰对三座豪宅非常满意,同时,豪宅的价格也是非常感人。

一千五,两千五,一千二……

嘴巴三连碰,五千二百万就这样烧没了。

当然了,这些豪宅皆位于国内,能让罗兰把凯特拉出来的,则是大卫选中的海外度假区。

位于新西兰汉密尔顿,总占地面积高达两千一百二十五公顷的旷野、山林、湖泊。

新西兰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养老国家,没有重工业不,偌大的海岛上还存有十四个国家公园,几百个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区,环境方面根本就挑不出半点毛病。

夏季平均气温二十到二十五摄氏度,冬季则是十到十五摄氏度,再加上地广人稀的最大优点,在这儿度假,根本就不用担心有人会来打扰自己的好心情。

种个花,钓个鱼,骑个马,游个泳,养只呆哔加菲,在养只英短蓝猫,然后凑齐雪橇三傻,为被,地为床,这简直就是人人羡慕的老大爷的退休生活啊!

好吧,可能真的老大爷会嫌弃哈士奇太傻哔了。

但甭管怎么,在策马奔腾之后,罗兰便爱上了这儿,被凯特拉起来后,他便直接抛弃了那个依旧在湖里撒欢的马儿,黏着凯特,与之共乘一匹,优哉游哉的原路返回。

望着那翠绿的青山,仍在挂水的罗兰用下巴在凯特的脖颈处蹭了蹭,在其耳畔悄声问。

“你喜欢这儿?”

“嗯。”凯特用鼻子发音,她已经习惯了罗兰的这种‘邋遢’,“之前在拍《罪孽使》的时候,我就觉得住在这儿比伦敦舒服多了,如果有机会买地建房,我当然是愿意的。”

“但是,五千二百五十英亩的地,会不会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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