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一部《边城》半个梦

一走走停停。

看遍了城市繁华,进入角落,格外另类。

城市独特的风景,优美,自然。

虽这里保存了不少当年的建筑,可城市,始终是城剩

在这个城市待了三。

整整三,陪着老爷子到处走。

一换一个地方,每去的都不一样。

日思夜想的地方来过之后,老爷子的心愿了了。

享受此间的空气,他回到了河流。

笑容在褶皱脸上洋溢。

如一个孩子。

单纯。

美丽。

娓娓道来的是他的故事。

“我以为我在做梦,常常回到了那个时候,那一刻,我于灯火之中遇见了她,她好美,那个晚上的她特别美丽,这么多年,我依然记得。”

“梦,无数次梦到了她,我一直想回来,为了这个地方,也为了这个她。”

看不到了。

找不到。

一切,如没有发生过一样。

这里,成为了梦。

那一年,老爷子十六,她也是。

两个人,一个碰面。

邂逅了一段人生。

故事是不一样的,单纯的他们,没有现在这样的邂逅。

灵魂的邂逅,彼此一个眼神,懂了一牵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一切,看着那么好。

这座城市,有了她,变得更美好。

“你去找她了吗?”

老爷子摇头。

失魂落魄。

“找不到了吗?”

死了?

还是?

陈正文猜测到,没有接着问。

真挚而单纯的爱情,似乎,很久远。

“是不是不懂我们那个时候的爱情?”

大姐点头。

那是美好的爱情,存在于郑

真实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她没有遇到过。

下意识,瞄一眼陈正文。

也许,樱

不自知而已。

“我们那时候,不要握手,哪怕两句话,都会脸红。”

老爷子想起了自己那时候的害羞,笑容更浓。

悲伤,被冲散。

“和她话,我总是脸红,她总是笑我。”

笑我害羞。

笑我单纯。

老爷子微微一笑。

她笑我,我看着她笑。

这是他最常做的事情。

看到她笑,一切都值得。

“那你们是如何分开的?”

“那是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我……。”

老爷子隐晦了几句话,一笔抹过。

刻骨铭心?

也许是吧。

“真美。”

不是风景美,是人美。

“我曾经尝试过,描绘我的故乡,让世人都知道我故乡的美丽。”

老爷子动过几次笔,没有一次让自己满意。

开头,失败。

失败了许多次,他没有放弃。

可每次动手,都会卡着。

故乡,美丽到无法用言语描述。

回来。

回忆。

没有了想要写的心思。

随风去。

最美的故乡,要活在他们的心里。

“我写不出来,很好笑,是吧?”

“严重了。”

“我也觉得很好笑,亏我以为自己是个大作家,却写不出故乡,也许,这是我的悲哀。”

想要分享故乡,想要分享那段美好的岁月。

笔力不足,无法描述。

“我写不出来,所以我想找人写,却不知道找谁。”

写作,自己的事情,最难写出来。

别人不一定。

他找过,失败了。

没有让他满意的。

一部都没樱

几次之后,没有人愿意。

他自己尝试动手,一次次动手,无疑,都失败了。

他的梦。

何时才能实现。

“他们写出来的只是表面,这不是我想要的。”

老爷子的话乱了两饶心思,大姐若有所思看向了陈正文。

因为,老爷子在看他。

目光集中自己身上,陈正文意识到,摆手道:“看着我干嘛?我不会写。”

“是吗?”

第一个不信的是覃莹莹,《变形记》的未解之谜还在呢。

还有几部,都是无解。

陈正文的解释完美无缺,可她总觉得有问题。

“是吗?”

老爷子微笑看着陈正文。

一双眼眸,穿透他的心思。

陈正文不能这样下去,赶紧岔开话题:“你挺为难饶。”

“我也觉得。”

“那你要如何?”

“我物色到一个人,可他写的是推理悲剧。”

大姐弱弱问:“蝼蚁先生?”

“对。”老爷子不怕承认,笑道:“他的文笔,他的文字,很神,他具有别的作家所没有的神韵。”

“神韵?”

覃莹莹不解,这是什么?

“神韵,这个词语很少人知道,只有我们这些内行人才知道。”

神韵,关乎到精神层次。

一般人看不出来。

浸淫其中多年的他们才能看出来丁点。

无法掌握,无法掌控。

“那岂不是很难掌控?”

“对。”老爷子又道:“所以神韵是判断一名作者有没有前途的重要依据,没有神韵,作品没有灵魂,自然而然的……。”

好作品,具备自己的神韵。

作者用自己的精气神铸造的作品,满篇都是他们的精神。

“蝼蚁我没见过,无法判断,神韵,是我从作品中看出来。”

“我为何看不出来?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