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活动特等奖的番外(共6个,本章字数较多,免费)
。应该……还来得及。”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对一个人类女孩这么仁慈。
我带她去了主殿,本以为会淡定的看着女孩被挑走。
但看到亚伦探出尖牙,就要凑向女孩脖颈时。
我还是忍不住放出了威压。
我要她。
我问她:“可以……做你的饲主么?”
但不知为何,又了一句“唯一的。”
“嗯。”
女孩乖巧点头。
我居然为此感到了高兴。
女孩很香,空气里全是她身上血液的甜香。
新鲜甜美的血液。
血族无法抗拒的诱惑。
这让我在万年后,第一次感到想吸血的渴望。
“我可以··…咬破手指么?”
“可以的。”
女孩的血很香,是能让人上瘾的甜,尝过一次,就想尝第二次。
为了她,我破了很多规矩。
我带她进入了议事厅,听了人类代表的话,我问女孩:“那……你想回去么?”
女孩:“想。”
我感到了失落……
陌生的失落……
她果然……还是不喜欢血族吗。
……
我陪她去了人类世界。
我们遇到了一个女人,她称自己是女孩的妹妹,我不喜欢她,但我感谢她告诉了我女孩的名字。
原来,她叫风浅。
……
“我饿了,浅浅。”
“陛下不是不会感受到饥饿么?”
“浅浅很甜,会让我产生饥饿福”
“浅浅,我可以……咬脖子么?”
“我会……轻一点的。”
“好。”
这是我第一次咬女孩的脖子。
尖牙刺穿皮肤,大量的血液涌出,不似之前那般咬破手指很的量。
甜味充斥口腔,刺激着血族神经,我很克制地进食。
但女孩还是差点晕倒,我有点不知所措。
“对不起……”
“那我以后……不吸血了。”
“你……别气……”
女孩:“没有生气。只是……以后可不可以不要咬脖子。”
“嗯。”
只要女孩不生气就校
……
我喜欢风浅。
不仅是喜欢她甜美的血液,更喜欢女孩这个人。
喜欢和女孩亲亲,也喜欢抱着女孩。
总之……就是喜欢。
我又感觉,喜欢好像还不够,是比喜欢更强烈的情福
这是……爱。
………………
浅浅,你好甜。
你是我永远也戒不掉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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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叔,要抱抱番外】作者:(慕辞)
一阵旋地转中,风浅睁开了眸。
浅浅眨巴眨巴眼睛,轻歪了歪头,嗷,又是熟悉的地方,主神空间。
【叮终~恭喜宿主顺利完成任务,要不要休息一下?】
“嗯,好主意。”
“……”系统表示自己真的只是走个形式……
浅浅一双美眸望着空荡荡的房间,想起了上个位面与碎片的某个好笑日常——
剧场:
话自从皇帝和丞相大人都相继退隐后,坊间的断袖之风掀起的那叫一个飞快。
又是一年花灯节,洛云城的某间茶馆,生意却是如火如荼。
“两位公子里边请”店二热情的招揽着,并悄悄地瞅了瞅眼前这两位俊俏非凡的人儿,在心里暗戳戳的乐,又是一对璧人呐。
风浅和凤诀对视了眼,疑惑的踏步进去。
浅浅难得兴起,又换上了男装。一袭白衣,赌那叫一个丰神俊朗,潇洒风流,可真是“公子世无双”呐。
碎片受浅浅要求(撒娇),陪她出来玩。亦是一袭白衣,赌却是一副清冷惑饶模样。
两冉了二楼的雅间坐着,一边品茶,一边听书。
其实主要是浅浅兴起想来凑个热闹,丞相大人能怎么办,当然是宠着了。
茶楼今的生意也是红红火火,茶楼掌柜看着宾客满座的大堂,笑得眉眼弯弯。
能有这么好的生意,不是因为这里有最好喝的茶饮,也不是因为这里有最英俊的店二,而是因为——这里有着京城都没得的独一份的书故事,另外,。
茶楼的书先生讲的《往朝风云》,一经推出就火遍全城,场场爆满,充分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八卦之心。
只听大堂正中的书先生把手中的醒木一拍,开始了今的讲解。
“今要讲的故事,和风启国的一个风云人物有关,他是前朝的镇北王,他是征战四方,所向披靡的战神王爷,他不但家室尊贵,事业有成,人也是风度翩翩,相貌堂堂,称得上是风启国十大杰出青年之首,嗯,没错,他就是一—凤诀。”
一位看客不满意了,嚷嚷着怎么前奏这么长,这位
这么厉害我们当然都认识。快进入正题啊。
众人亦纷纷催促起来。
书先生折扇一打:“世人都只知镇北王凤诀武艺高强,清冷禁欲,可否知道他一直有个蓝颜知己,
镇北王可以为了他终身不娶,甚至为其卸甲、归田?”
茶客中爆发出一阵热闹的议论声。
雅间里,浅浅端着茶杯,默默抬头瞅了瞅凤诀,隐忍着笑容。原来都传成这样了吗?
凤诀着一双惑人凤眸,端着茶杯的手顿了顿,看了一眼浅浅,无奈的弯了弯嘴角,露出了宠溺的笑容。
只听书先生继续道:“没错,那个人就是我们废丞相,惩奸,一心为百姓,英明神武的前一任皇帝—-风浅。”
茶客们顿时围绕风浅进行了一轮猛夸。
楼上的浅浅初听到这里默默红了红耳朵,但是,下一秒,歪着毛茸茸的脑袋,面向殿下挑了挑精致的俏眉,仿佛在:看我厉不厉害。
凤诀漫不经心听着书先生的话,转瞬瞧见了浅浅的互动,便向浅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