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标准
保持雾状水掩护。指挥员、战斗员佩戴空气呼吸器面罩,保持连续不间断供气。
125米处,指挥员协助4号员延伸水带时,水带必须向后方铺设,连接水枪,待水枪出水后方可拖拉水带。水枪手必须超越140米强攻线(至少一只脚踩线或过线)指挥员才能示意喊“好”
成绩评定计时从发令“开始”,到指挥员喊“好”止。
评判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计取成绩,未按照操作程序及操作要求实施操作的。个人防护装备不按规定着装的,佩戴不齐全或掉落未纠正的。指挥员、战斗员正压式呼吸器未连续正常使用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加时处理,水枪供水出现中断的,每次加30秒。水枪操作辅助人员未到位射水的,1人次加10秒。
操作结束后,未经考核人员检查取下空气呼吸器面罩的,1人次加10秒。指挥员协助4号员延伸的水带不得超过125米进攻线,否则加1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