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76
人平等”时代。
所以,正义,到底什么?权势和金钱,可以理直气壮买走一切,一切皆商品吗?
弘星问自己,也问小系统。弘星知,玛法一个好皇帝,好皇帝面有很多好官。
老百姓若遇到不好皇帝,不好官员,老百姓都说要认命,不认命就错儿,因为们害怕被波及,因为们不当事人,因为们知,样反抗,基本上收不到多成效。
所以,识时务分寸又什么?
血和勇敢又什么?
上古时期,国际凝聚力没有么。氏族人们群居生活基本单位,有血缘关系亲族之间相互扶持个赖以生存基础。
为自己亲人复仇,不仅一合乎德行为,更一符合本氏族集利益选择。
《礼记·曲礼》说:“父之仇弗与共天,兄弟之仇不反兵,游之仇不同国。”正所谓“杀父之仇,不共天”,《秋公羊传》义凛然说:不复仇,非也。
《礼记·檀弓》里记载,夏问孔如何对待杀害父母仇人,孔回答说,睡草垫,枕盾牌,不共同一天,若在集市或朝堂上遇到,即使没带武,也要赤手空拳杀了。
孔思想心“仁”,在国家层面,始终首推以“礼”治国。
“礼”,维系社会一整秩序,其基础,正君臣、父纲常。
当孝悌理成为国家德基石,血亲复仇自然也会成为儒家行为规范合理一环。
周王朝设有一个叫“朝士”机构,专门为意图复仇人登记备案。如果自己父兄为别人所杀,可以到此登记仇人姓名,以后如果杀死了仇人,就不会受到刑罚。
秋末期着名伍胥,为向楚平王讨还父兄被杀血仇,不惜投奔敌国,最后带领军队踏平故都,将昔日仇人和君主楚平王掘坟鞭尸,算将血亲复仇推向极致。
伍胥行为,历来很少有人责骂,甚至不乏欣赏赞誉。玛法,作为一个皇帝,都说伍胥英雄。
弘星继续查资料。
战国后期,由于私斗风气愈演愈烈,血亲复仇人很难遵守适当原则,往往滥杀无辜,危害到社会稳定,分诸侯国开始禁止行为。
两汉,儒家思想独尊天,忠孝观念更加人心,理治国已经成为不可逆转趋势,朝廷一陷两难境。
一边国家安稳,一边血亲复仇德和正义,每个人观不一,法令几乎天天更改。
法令允许复仇时候,董仲舒六世孙董黯,杀死欺辱自己母亲仇人,到官衙投案自首。当时汉和帝不没有惩罚,还令表彰,甚至因而命名一个县——慈溪。
法令不允许复仇时候,肃州女赵娥父亲被李寿杀死,赵娥找到李,奋力挥刀杀死李寿,自己认罪伏法。方官不忍惩罚赵娥,放逃走……
赵娥被当百姓立碑表彰,事迹也经常被后人书写和传颂。
德和律法开始对立着名案件。血亲复仇在汉朝末期于一“严令禁止基本不执行”境,在弘星看来,也落和氏族逐渐被“国家”取代过程。
血缘关系亲族之间互相扶持,不再个人赖以生存基础,德开始随之变化,国家法律开始。
到了唐朝,国家有了更凝聚力,取代落。唐武周时期,邽人徐元庆,其父徐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徐元庆手刃赵某,束归罪。
武则天召集臣们商议——杀了徐元庆以正法典,同时也表彰孝行。
看似兼顾法理和人,似乎一举解决个两难问题,其实就一无奈妥协。
所以后来柳宗元在《驳复仇议》说,要么合法,要么合乎德。如果律法要取代德,国家要取代氏族血缘成为第一单位,就需要公正司法系统,所有杀人者都受到公正及时惩罚。
,知归知,谁都知所谓真正“公正司法系统”,几乎痴人说梦,跟梦想桃源一样。
弘星趴在床上“唉声叹气”:“也弘星纠结方,在一个案件当,犯罪嫌疑人行为只有合法与不合法两况,罚也只有罪或无罪两结果。
绝无某行为既尚合理,同时又要接受惩罚矛盾结论。”
小系统:“柳宗元认为,当法治不健全时候,就不要去说血亲复仇不合法。生产力在步,国家一步步取代家族和落,必须。”
“弘星知,柳宗元只一个文人,不政治家。”
弘星午休起来,和玛法一起用晚膳,一边吃饭一边琢磨,一边散步一边琢磨。
皇上好奇:“弘星在想什么?”
弘星还没回神儿:“玛法,弘星在思考……现在国家概念完全成熟,法律位一步提,‘礼’位也更加弱化,对于血亲复仇,朝廷也有了详尽法律限制……”
皇上一愣,随即哈哈哈:“思考不错。现在人已经习惯了,有了仇恨先报官,国家、家族、个人——很好。
《清律例》规定:如果祖父母、父母为人所杀,而孙不告官,擅杀行凶人者,杖六十。其即时杀死者,勿论。少迟即以擅杀论。
如果凶手已经被国法惩,则禁止私人复仇行为。
、理、法,在律法之外,如果律法解决不了,德血亲复仇再开始,最后论罪,以轻来论……”
皇上摇:“人仇恨之心起来,往往睛和心都蒙蔽了。《清律例》另有规定,复仇者只允许被害人孙;被复仇者只允许凶手本人,不能累及家属……”
弘星安静听着,似有所悟。
小系统结:“一个以理治国国家,在法律上给予血亲复仇行为加诸最限制。好事儿。”
弘星问玛法:“玛法,等将来,清作坊越来越多,家族和落位一步削弱,国家、作坊、家族……
国家成为个人赖以生存第一单位,作坊第……金钱能力无孔不,未来律法,也彻底废除血亲复仇吗?”
亲亲玛法思考片刻,又摇:“站在国家稳定方面来说,可能玛法希望。玛法知律法不到……明白不?~理~法……”
“弘星……明白。”
“杀人偿命。血亲复仇一朴素报复行为。而从本质上说,法律本也一成系统、可量化报复系。
前者由个和私人来实施,后者由公权力来执行。两者实